宣讲主题: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开始时间:2026/03/24 09:30:00
结束时间:2026/03/24 11:30:00
举办院校:河南工业大学
举办场地:莲花街校区25号楼307室莲花街校区25号楼307室25号楼307室
联系人:石老师
联系电话:677561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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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万英才汇南粤│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
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兴中集团)成立于2001年,注册资本13.44亿元,定位为国有资本产业集团,构建了以综合能源和现代农业为主业、以产业服务板块为辅业的“2+1”产业结构。目前,兴中集团旗下全资控股企业共9家,其中2家为“新三板”挂牌企业。
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山粮储)属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国有企业(公益类国有企业),成立于2016年1月8日。2023年获评“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”,主要负责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的收储保管、轮换,是中山市唯一一家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,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、维护粮食市场稳定,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和谐稳定、确保军需民食和粮食流通等方面奉献力量。经营范围包括:粮油仓储服务;粮食收购;食用农产品批发;道路货物运输;水路普通货物运输;粮食加工食品生产;军粮供应。
结合省、市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”工作部署及中山粮储实际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岗2名、机电维修岗1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检验岗:2名
机电维修岗:1名
二、应聘人员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(二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(三)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。
(四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、现役军人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、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等,不得报名。
(五)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。
三、招聘岗位要求及主要工作职责
详见《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
四、报名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七个工作日,且截止至公司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。
五、报名方式
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自主报名。报名时须按招聘岗位填写《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员工信息登记表》(需粘贴电子照片),并将本人身份证、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(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)、相关职称及资格证书(提供官网证明)等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ZSGR_HR@邮箱,邮件标题以“姓名+应聘岗位”命名。
六、招聘流程
(一)资格审查和测试通知
中山粮储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,面试前将以电话、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。
(二)测试
1.第一轮市场化选聘成绩=面试成绩×100%,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平均分75分;第二轮市场化选聘总成绩=笔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70%,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且面试成绩平均分必须大于等于75分,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最后结果以第二轮成绩为准。
2.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。面试内容主要以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。在录用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
七、考察、待遇及录用程序
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将对其背景信息进行核实,并考察工作表现情况、无犯罪记录等内容。考察对象审核通过后列为拟录用人选,依据中山粮储薪酬体系确定岗位薪酬,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;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办理任职手续;体检合格后按中山粮储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中山粮储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,结合应聘人员意愿,进行岗位调剂。
(二)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,报名时须如实、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;已录取的,取消录取资格;已签订聘用合同的,合同无效。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(三)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笔试和面试中严禁作弊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。
(四)招聘期间,中山粮储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事宜,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(五)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。与中山粮储管理、关键岗位等存在回避情形的亲属关系,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人员,不得参与应聘。
(六)若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,也可重新开展招聘流程:
1.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;
2.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;
3.放弃聘用资格的;
4.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;
5.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;
6.因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选聘公正关系而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。
(七)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,终止聘用关系。
(八)本次招聘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,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费、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。
附件:1.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
2.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员工信息登记表
地址:
邮箱:
hgdjyzx@163.com
邮编:
45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