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的通知
2024年10月29日 星期二
就业创业中心
3116
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,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2025届有落实毕业去向意愿并积极行动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、毕业去向落实进展等情况综合确定,使用校院两级资助经费为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资助(校级经费划拨情况已下达省资助业务系统)。
三、资助程序
1.毕业生申请。毕业生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,在“校内资助-困难毕业生补贴(2024年秋)”栏目下提出申请,根据毕业生困难认定情况和自身就业需求进行申报,并向所在学院递交就业相关材料。
2.学院审核。各学院核实毕业生具体情况,通过省资助业务系统审核毕业生申请。
3.学院递交材料。学院将学生申请审批表(系统导出)、学生就业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,同学院签字签章的经费使用报告、发放明细表报送至就业创业中心25115办公室,报送时间为11月-12月每月10日前。
4.学校审批。就业创业中心汇总审批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,贯彻落实就业帮扶责任制,充分发挥资助在促进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中的促进作用,助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。
2.精准帮扶。各学院要落实“一人一档”“一生一策”精准帮扶,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,摸清毕业去向落实进程和实际困难状况,切实把补贴发放到需要的毕业生手中。
3.加强监督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,加强协调配合,做到组织有序,工作透明,按时报送,接受监督,扎实做好资助工作。
就业创业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10月29日